內容
一.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。
二.展覽地點:本館四樓雙和藝廊、一樓臺灣藝文走廊(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,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)。
三.申請方式:請至本館入口網/活動訊息/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,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,mail至cls@mail.ntl.edu.tw,或寄送至本館企劃推廣組,信封註明「申請112年1-6月展覽檔期」。
四.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「展覽審查委員會」審查通過者,即安排展出檔期,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,檔期安排2至4週,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。
五.請點相關網址下載如下附件
1.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
2.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