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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
討論區(請遵守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)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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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 名稱 | 位置 | 座位數 | 設備器材 | 適合活動 | 開放時段 | 照片 | 預約方式 | |
1 | 總館A | 總館1F中庭Coffee Corner | 9席 | 1.桌椅 2.電源座2個 |
小型討論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 | ||
2 | 總館B | 總館B1F討論室 | 8席 | 1.桌椅 2.電源座4個 |
小型討論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 | ||
3 | 二館A | 二館4F越南資料室 | 10席 | 1.桌椅 2.電源座4個 |
小型討論 | 週一~週五 08:20-17:00 二館詳細開館時間 |
預約請洽二館2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1、2632 | ||
團體視聽室(請遵守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) | |||||||||
編號 | 名稱 | 位置 | 座位數 | 設備器材 | 適合活動 | 開放時段 | 照片 | 預約方式 | |
5 | 團體視聽室 | 總館2F團體視聽室 | 126席 | 1.電腦 2.數位多功能講桌 3.投影機 4.投影布幕 |
1.大班上課 2.講座 3.會議 |
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、2634 | ||
展覽空間(請遵守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) | |||||||||
編號 | 名稱 | 位置 | 設備器材 | 適合活動 | 開放時段 | 照片 | 預約方式 | ||
6 | 1F展場 | 總館1F中庭 | 1.電腦 2.數位多功能講桌 3.投影機 4.投影布幕 5.展示桌1張 6.電源座2個 |
靜態展覽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 | |||
7 | B1F展場 | 總館B1F中庭 | 1.展示桌2張 2.電源座1個 |
靜態展覽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 | |||
8 | 藝文走廊 | 總館3F走廊 | 1.掛勾21個 2.站立式展架1個 3.電源座1個 |
展覽空間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 | |||
數位學習區 | |||||||||
編號 | 名稱 | 位置 | 位座位數 | 設備器材 | 適合活動 | 開放時段 | 照片 | 預約方式 | |
9 | 數位學習區 | 總館2F數位資源區 | 25席 | 公共網路電腦 25 台 | 提供電腦設備,可用於數位學習、查找資料、製作報告等,但禁止進行非法之網路行為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先到先用 | ||
10 | 數位學習區 | 總館1F數位學習區 | 5席 | 1.公共網路電腦 5 台 2.多元支付雲端列印&影印機1台 |
提供電腦設備,可用於數位學習、查找資料、製作報告等,但禁止進行非法之網路行為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先到先用 | ||
閱讀區 | |||||||||
編號 | 名稱 | 位置 | 位座位數 | 設備器材 | 適合活動 | 開放時段 | 照片 | 預約方式 | |
11 | 期刊閱報區 | 總館1F期刊閱報區 | 23席 | 沙發、茶几 | 提供學生軟性閱讀空間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先到先用 | ||
12 | 漫閱區 | 總館B1F漫閱區 | 18席 | 沙發、圓桌 | 提供學生軟性閱讀空間 | 週一~週五 08:20-19:30 星期六(單數週) 12:00-18:30 總館詳細開館時間 |
先到先用 |
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
- 第一條(目的)
-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營造本校自主學習風氣,提供多功能使用空間,特訂定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(以下簡稱本規定)。
- 第二條(討論區使用規定)
- 1.本校教職員生向本館電話預約或至讀者服務台辦理登記手續,每次2小時,無新預約登記得續用至下一團體登記預約時止。
- 2.討論區使用人數依現場座位數為上限,使用人數以3人以上為原則。
- 3.借用人請於預約登記時間20分鐘內,憑有效證件到讀者服務台辦理借用報到手續,逾期則取消該次預約。
- 4.使用各討論區時,請降低音量、禁止喧嘩,並請自行妥善保管個人物品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- 5.未依本規定辦理認證登記者,雖使用中,仍應無異議禮讓。
- 6.場地使用完畢後請告知館員,將場地清潔並回復原樣。
- 第三條(團體視聽室使用規定)
- 1.本校教職員生向本館電話預約或至讀者服務台辦理登記手續。
- 2.團體視聽室使用人數依現場座位數為上限,使用人數以30人以上為原則。
- 3.社團、學會、系所或班級等活動預約者,應於使用前經主辦單位主管或輔導人員簽准後,憑核准文件辦理場地預約登記。
- 4.視聽設備如遇任何異常或故障時,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讀者服務台工作人員。
- 5.場地使用完畢後請告知館員,將場地清潔並回復原樣及借用設備器材完整歸還。
- 第四條(展覽空間使用規定)
- 1.展覽空間限本校教職員生展出藝文成果與校方活動,不得具商業行為與營利目的,展出期間經人舉報展覽作品有違法行為或損害他人權益,經查證屬實,本館得暫停爭議作品展出,一切法律責任由借用人自行負責。
- 2.借用人應於借期前一個月,向本館電話預約或至讀者服務台提出申請,雙方確認展覽檔期,展期以一個月期為限,借期包含佈展、展期與撤展所需時間。
- 3.本館僅提供場地與現有設備器材,不足之展覽相關設備器材由借用人自行準備,會場佈置與借期之展覽品安全維護由借用人自行負責,若為貴重物品,請自行派人現場看管。
- 4.展覽牆面禁用色彩筆、一般雙面膠、鐵釘……等塗毀損害牆面,若違反規定,本館得要求借用人回復牆面原樣,絕無異議。
- 5.場地使用完畢後,借用人須會同館員作現場檢視,以確認場地清潔並回復原樣及借用設備器材完整歸還。
- 第五條(違規處理)
- 登記借用人應善盡內部設備器材及環境維護責任,凡違反本規定,工作人員得隨時通知暫停使用及請求依本校規定辦理賠償。
- 第六條(制修訂)
- 本規定依網頁公告內容實施。